教务处是负责教学、教务、专业、课程、教材、学籍、质量监控、实习实训、继续教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1.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编制学期教学校历,并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2.安排全院教师和班级课程表。

3.管理学生考勤系统,印发学生上课考勤表,组织做好学生考勤录入工作。

4.做好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印发成绩登记表,打印学生成绩单。

5.安排和调配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

6.管理全院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

7.组织学院各种考务工作,编排考试安排表。

8. 负责审核各专业开课计划,下达学期教学任务,审核教师课时数。

9.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10.负责对所属教学场所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管理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专业及课程建设管理

1.负责对学院专业设置、布局和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各系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并组织检查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3.组织各系部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对新办专业、特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以及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工作,落实全院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4.组织开展全院专业素质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社会需求调研及新生素质调研活动,并配合淘金盈处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评价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计算机应用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并规划和管理全院的实践教学工作(含实验、实训、岗前综合技能培训、顶岗实习等)。

2.负责制定学院产学工作计划,组织各系部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并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做好对外合作办学的教学组织、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4.组织学生开展技能竞赛等科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系开展学生职业技能认证工作。

五、教学质量监控

1.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评教等活动。

2.组织各系部开展教学工作检查和各项评估工作(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优秀教材评估等)。

3.组织开展全院性教学研究及教学竞赛等活动。

4.指导各系部教研室开展工作。

5.配合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非教学部门为教学服务的质量评价活动。

6.负责质量工程和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

六、师资建设、教材建设与继续教育

1.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培训以及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的选拔(确认)、培养工作。

2.协助人事处做好客座教授、外籍教师和兼职、兼课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工作。

3.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培训以及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管理等工作。

4.负责规划全院教材建设,协调各系部做好教材的订购、发行工作;组织和审定自编教材和讲义的编写、印刷工作。

5.协助合作院校做好“专接本”等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做好“专接本”、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各个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强化学院服务社会的功能,积极做好各类社会培训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与卫生、档案、宣传(含网站)、纪律考勤、绩效工资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服务意识、法纪法规、廉政警示等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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