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海南省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分 类:热点解答 时 间:2015-04-09 来源: 作者:王泽川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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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点项目办学主体和培养模式
  (一)办学主体
  办学主体为高职院校和公办本科院校。
  (二)培养模式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是指以培养应用型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为目标,招收高中毕业生,项目学生前3年在高职院校就读,后2年在本科院校就读,按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行高职与本科上下衔接分段培养的职业教育。项目学生完成前3年高职教育学习任务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经联办本科院校考核通过后,转段到本科院校就读2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取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生及录取
  (一)招生对象:具有本省高中学籍的毕业生。
  (二)录取
  1.填报志愿
  在每年高考填报升学志愿前,省高招办将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在《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和相关网站及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2.考试及录取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专业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当年高招考试,由省考试局在高职高专批次统一择优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招生由联办高职和本科院校联合招生,以高职院校为主,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须由高职院校和联办本科院校共同盖章,并由高职院校及时发放给学生。
  4.报到:项目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高职院校报到,完成注册及相关工作。

  三、学籍及资助管理
  (一)学籍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前3年由招生的高职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专科层次学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经联办本科院校考核通过后,转升入本科院校就读2年制专升本专业,由本科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学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二)转段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完成前3年高职阶段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所在高职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不再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高职院校负责办理毕业手续。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高职院校提供学籍名册,经联办的本科院校审核,合格者报省考试局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
  (三)其他有关政策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高职阶段享受所在院校学生资助等方面政策。进入本科阶段后,学生享受所在本科院校学生资助等方面相同政策。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本科院校按规定颁发普通全日制2年制专升本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享受本科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四、教育教学
  (一)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联合办学的高职和本科院校应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人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共同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
  (二)课程体系设计
  鼓励联办高职和本科院校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一体化课程设计,建立专门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并统筹合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课程体系以体现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的有关内容。鼓励联办高职和本科院校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和弹性学习制度,根据学生学习兴趣、意愿分类培养。对已经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可免修有关课程,直接认定学分。
  (三)质量监督与监控
  本科院校是试点项目办学主体,对联办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应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将联办学校承担的教学工作纳入本学校办学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专门教学档案。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教学计划,主动接受联办本科院校的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人:王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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